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唏嘘!夫妻双双丧命,一个细节引关注!上海明确: 严禁这些行为,最新曝光↗

新闻坊 2023-12-22

2022年10月26日凌晨2点

沪一小区租客

因在家中给电瓶充电时

电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致租客夫妻双双死亡!

▲ 事故现场  本文图片均为徐汇区检察院 供图 


日前,记者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对这起案件提起公诉,最终,“二房东”项某以失火罪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骑手夫妻电瓶充电引发爆炸

事发当日凌晨2点,徐汇一小区某号102室的厨房内突然传出一声爆炸声,随后便从中传出呼救声


住在其他房间的“二房东”项某及其他租客从睡梦中惊醒,发现是居住在厨房内的嵇某和妻子徐某被堵在门后正在呼救。


众人立刻砸门实施营救

但刚砸开一道缝隙

就有火苗从中蹿出

……


众人只能暂且放弃营救跑到室外,一边拨打119报警,一边试图通过破坏厨房窗户的防盗栅栏施救,但因火势过大而营救失败


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8辆消防车、48名消防员迅速赶赴现场扑灭火灾,嵇某夫妇最终还是因吸入高温烟气而不幸身亡,项某在事故中受伤


该事件中的一个细节引发关注:嵇某是一名外卖骑手,其妻子徐某是一名住家保姆,夫妻二人共拥有3辆电瓶车。嵇某还购买高于电瓶车48V标称电压的60V电瓶,对电瓶车进行改装以提升续航。正是由于嵇某在家中为电瓶充电,才引发了火灾事故。


90平方米住十个人

二房东因失火罪获刑

事故发生后,通过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的调查结果及租客们的证言,帮助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逐渐还原了事故的原委。


2009年12月起,项某从房屋所有人处租得该房屋。她对处于毛坯房状态下的房屋进行分隔搭建,把原本设计为客厅、餐厅和厨房的空间均隔成了“卧室”,使房屋格局从两室两厅变为五室


除了自己一家五口住其中两间“卧室”外,项某还当起了“二房东”,把其余三间“卧室”租给嵇某夫妇等五位租客。这间9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就此住下了十个人,其中嵇某夫妇居住在由厨房改造的空间内。


为图方便,嵇某还经常把电瓶拿回家充电,而非在安全充电场所充电。一同住在这栋房屋的“二房东”项某及其他租客长期明知嵇某这一危险行为,但并没有进行有效的制止。


事发前,嵇某夫妇和往常一样把4组电瓶放在厨房门后充电。两人睡下后,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因发生故障而爆炸,进而起火引燃周边易燃物并扩大成灾。


由于起火点就在门后,使嵇某夫妇无法从门口逃生,外面的租客也难以施救,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综合现场证据及相关行政机关的专业意见,可以认定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是嵇某夫妇

▲ 检察官与消防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此外,本案中的二房东项某因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履行房屋出租人的责任,违规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且在房屋群租过程中疏于监督,导致发生火灾并致二人死亡。


日前,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失火罪,对被告人项某判处相应刑罚。


网友:“屡见不鲜!太危险!”

“源头治理,源头重罚!”


上海明确:

电动自行车禁止拼加改装

今年1~10月,上海市场监管部在全市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加装大功率蓄电池或大功率电机、拆解限速器、篡改线路等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已对218家违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60万余元,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99辆,不合格充电器及锂电池组40套。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

近期查处的

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改装典型案例

(滑动滚轴了解更多↓↓↓)


上海凤驰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2月,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当事人处购买了非标电动自行车。


执法人员带消费者一同前往当事人经营部,现场将消费者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与该车附带的合格证进行比对,查见消费者购入的电动车确系进行过改装(托架、杂物箱、包围、保险杠)。


当事人销售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7400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徐记贸易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及不能提供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案

2023年4月,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实,当事人为促成交易,应顾客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解码操作,解除了限速。改动限速后,超出了《GB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的规定。


另查,当事人在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活动时,未保存进货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未保存进货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的行为给予警告。


上海市杨浦区小申车行非法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7月,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上海市公安局交通执法总队,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查见当事人上海市杨浦区小申车行,在电动自行车销售后,对顾客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避震改装,电机功率由400W改为1500W,蓄电池容量由16Ah改到64Ah,加装一个中箱,加装一对反光镜,拆除和改动车辆的消音、车速提示音、限速处理装置,最高限速调到60km/h,刹车的卡钳和上泵换掉,后平叉做了加固等十余项经营性改装。


经查明,经当事人非法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已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宝山区永驰电动自行车商店非法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9月,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反映上海市宝山区沪太支路1488-1490号店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经查,当事人在上述地址为举报方购买的37辆电动自行车更换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上述电动自行车的额定电压是48V,当事人更换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是60V。相关产品共售出37辆,销售价(含5块电池)2000元/辆,销售金额74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者

发出警示
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拼装非机动车;


✦ 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蓄电池、电动机等动力装置,加装座位、伞具、车篷(厢)、高分贝音响;


✦ 改变非机动车排气装置的尺寸,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 拆除或者改动非机动车的消音、车速提示音、限速、尾气处理装置;


✦ 其他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


消费者购买时应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实际购买的车辆与随车证书、合格证信息是否一致,不购买经过拼加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进行拼加改装


如发现有经营者
从事经营性拼加改装

电动自行车活动
或者销售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

可通过12315热线举报
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 | 新闻坊综合澎湃新闻(记者:李菁)、上海市场监管、网友评论等 

编辑 | 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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